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榆阳区级07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榆林优亿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 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榆林优亿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文字表述错误、采购档案不完整、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榆林优亿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榆阳区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25 日